
为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现将《福建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建言献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意见和建议可以直接寄往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也可以直接在网站上填写立法征求意见表✿✿✿◈。提意见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9日下午5时✿✿✿◈。
第一条【立法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铁路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三条【原则和机制】铁路安全管理应当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政府统筹✿✿✿◈、企业负责✿✿✿◈、行业监管✿✿✿◈、协同管理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企业责任】铁路建设✿✿✿◈、运输和设备制造维修企业应当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日本RAPPERDISSSUBS13✿✿✿◈,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标准化作业和安全教育培训✿✿✿◈,执行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第六条【政府及部门职责】铁路沿线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铁路安全管理有关工作作为当地安全生产和平安建设的内容✿✿✿◈,建立健全铁路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铁路安全管理重大问题✿✿✿◈;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护路联防组织✿✿✿◈,健全完善工作制度✿✿✿◈,落实铁路护路联防责任制✿✿✿◈。
省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负责落实省级铁路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组织✿✿✿◈、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本省行政区域铁路安全保障的有关工作✿✿✿◈。
铁路沿线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落实铁路护路联防责任制✿✿✿◈,防范和制止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依法做好铁路安全管理有关工作✿✿✿◈。
铁路沿线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做好铁路安全管理相关工作✿✿✿◈,落实铁路护路联防责任制✿✿✿◈。
第七条【社会宣传教育】铁路沿线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铁路监督管理机构✿✿✿◈、铁路运输企业等应当加强铁路安全宣传教育✿✿✿◈,普及铁路安全法律法规和铁路安全知识✿✿✿◈,提高社会公众✿✿✿◈、铁路从业人员的铁路安全意识✿✿✿◈,鼓励和引导社会公众参与铁路安全保护✿✿✿◈,防范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开展铁路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铁路安全知识的公益宣传✿✿✿◈,对铁路安全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八条【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损坏或者非法占用铁路设施设备✿✿✿◈、铁路标志✿✿✿◈、铁路用地以及其他影响铁路安全情形的✿✿✿◈,有权报告铁路运输企业✿✿✿◈,或者向铁路监督管理机构✿✿✿◈、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报告的铁路运输企业✿✿✿◈、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及时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铁路沿线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铁路监督管理机构或者铁路运输企业未依法履行职责✿✿✿◈,影响铁路安全或者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有权依法投诉✿✿✿◈、举报✿✿✿◈。
铁路运输企业✿✿✿◈、铁路监督管理机构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公开报告✿✿✿◈、举报电话✿✿✿◈,或者运用移动终端✿✿✿◈、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公众报告✿✿✿◈、举报提供便利✿✿✿◈。
第九条【科技研究推广应用】鼓励在铁路安全监测✿✿✿◈、安全防护✿✿✿◈、风险预警✿✿✿◈、应急处置等方面✿✿✿◈,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尊龙凯时app下载✿✿✿◈,提升铁路安全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第十条【安全生产】从事铁路建设✿✿✿◈、运输✿✿✿◈、设备制造维修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铁路运输✿✿✿◈、设备质量✿✿✿◈、铁路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管理✿✿✿◈,定期检查✿✿✿◈、维修相关设施设备✿✿✿◈,做好铁路运营食品的安全管理✿✿✿◈,保障旅客和货物运输安全✿✿✿◈。
第十一条【安全隐患处理】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对铁路线路✿✿✿◈、防护设施✿✿✿◈、警示标志✿✿✿◈、安全环境等的巡查和维护✿✿✿◈,发现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处理✿✿✿◈,不能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向铁路监督管理机构✿✿✿◈、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铁路沿线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影响铁路安全的隐患✿✿✿◈,或者接到有关隐患的报告✿✿✿◈、举报✿✿✿◈,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应当依法及时处理✿✿✿◈;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应当及时通报有权处理的部门或者铁路运输企业✿✿✿◈。有权处理的部门或者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
各级铁路护路联防组织应当按照规定做好铁路沿线巡防管控✿✿✿◈、安全环境治理✿✿✿◈、治安隐患排查和矛盾纠纷调解处理✿✿✿◈、爱路护路宣传等工作✿✿✿◈。
第十二条【路地协同管理】铁路沿线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路地“双段长”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共同承担组织巡查✿✿✿◈、协调会商等工作✿✿✿◈,及时排查和处置影响铁路安全的问题和隐患✿✿✿◈。
第十三条【治安管控和维护】铁路公安机关和地方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铁路治安管理防控工作✿✿✿◈。
车站和列车内的治安秩序✿✿✿◈,由铁路公安机关负责维护✿✿✿◈;铁路沿线的治安秩序✿✿✿◈,由地方公安机关和铁路公安机关共同负责维护✿✿✿◈,以地方公安机关为主✿✿✿◈。
第十四条【道路桥梁监管和维护】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跨越铁路线路的公路桥梁和并行铁路的公路以及相关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尊龙凯时人生就是博·(中国)官网✿✿✿◈。✿✿✿◈、警示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
道路(桥梁)经营维护单位负责跨越铁路线路的道路桥梁✿✿✿◈、并行铁路的道路以及相关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警示标志的维护和下穿铁路通道两侧道路的维护✿✿✿◈。
第十五条【水上交通安全】海事管理机构依法负责铁路桥梁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保障桥梁水域水上交通安全✿✿✿◈,对涉及铁路桥梁的水上交通事故组织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六条【市政设施隐患排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城✿✿✿◈、镇规划区内铁路沿线房屋建筑和跨越铁路线路的城市道路桥梁✿✿✿◈、并行铁路的城市道路等市政基础设施危及铁路安全的隐患排查整治✿✿✿◈。
第十七条【地质灾害防治】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铁路沿线规划管理✿✿✿◈,组织✿✿✿◈、协调✿✿✿◈、指导✿✿✿◈、监督铁路沿线铁路地界外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依法制止和查处未经批准在铁路沿线的探矿✿✿✿◈、采矿✿✿✿◈、采石等行为✿✿✿◈。
第十八条【排污监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铁路沿线排污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其及时公开有关排污信息✿✿✿◈,查处影响铁路安全的违法排污行为✿✿✿◈。
第十九条【广告设施监管】广告设施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铁路沿线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监管✿✿✿◈,保障有关设施符合铁路运输安全要求日本RAPPERDISSSUBS13✿✿✿◈,督促户外广告设施产权人或者管理人定期维修✿✿✿◈、加固或者拆除户外广告设施✿✿✿◈。
第二十条【其他相关工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水行政✿✿✿◈、应急管理✿✿✿◈、林业✿✿✿◈、通信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铁路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第二十一条【安全事项办理】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公开涉及铁路安全相关事项的办理渠道✿✿✿◈、流程✿✿✿◈、期限和有关强制性标准✿✿✿◈、安全施工规范等依据✿✿✿◈,公示办理单位以及联系方式✿✿✿◈,优化办理流程光伏✿✿✿◈。✿✿✿◈,提高办事效率✿✿✿◈。
根据本条例规定应当征得铁路运输企业意见方能从事的活动✿✿✿◈,铁路运输企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答复✿✿✿◈;依法属于铁路运输企业开展安全评估或者专家论证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书面告知评估论证所需时间✿✿✿◈,安全评估或者专家论证的时间不计算在铁路运输企业的答复时限内✿✿✿◈。
第二十二条【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划定✿✿✿◈、公告等✿✿✿◈,依照《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铁路建设单位✿✿✿◈、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根据安全保护区划定范围✿✿✿◈,设置安全保护区标桩或者标识✿✿✿◈,铁路沿线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
第二十三条【安全保护区协议行为】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实施下列行为日本RAPPERDISSSUBS13✿✿✿◈,应当征得铁路运输企业同意并签订安全协议✿✿✿◈: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审批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实施前款第(四)项行为的✿✿✿◈,应当和铁路运输企业协商确定铁路道口或者铁路人行过道的安全管理责任及费用负担✿✿✿◈。
第二十五条【邻近区域施工要求】在铁路线路及其邻近区域进行施工作业✿✿✿◈,应当符合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规定✿✿✿◈,并执行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会同设计尊龙凯时app下载✿✿✿◈、施工单位与铁路运输企业共同制定安全施工方案✿✿✿◈,按照方案进行施工✿✿✿◈。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派员对施工现场实行安全监督✿✿✿◈。
第二十六条【河道禁采区域管理】在建设单位取得铁路跨河桥梁施工许可时✿✿✿◈,铁路沿线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划定铁路桥梁跨越处河道上下游的禁止采砂区域✿✿✿◈,设置禁采标志, 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七条【新改建道路管理】新建✿✿✿◈、改建道路需要下穿铁路桥梁✿✿✿◈、涵洞时✿✿✿◈,建设单位应当与铁路运输企业协商一致后方可实施✿✿✿◈;改建道路路面标高发生变化的✿✿✿◈,应当符合铁路桥梁✿✿✿◈、涵洞内空设置要求✿✿✿◈,并及时调整限高防护架的设置✿✿✿◈。新建✿✿✿◈、改建道路的限高防护架由建设单位负责设置,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铁路运输企业负责维护✿✿✿◈。
第二十八条【铁路桥梁管理】新建✿✿✿◈、改建铁路跨航道桥梁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海事管理机构✿✿✿◈、航道管理机构提供相关通航安全数据✿✿✿◈;海事管理机构✿✿✿◈、航道管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发布航行通告✿✿✿◈、航道通告✿✿✿◈。
桥区航标中的桥梁航标✿✿✿◈、桥柱标✿✿✿◈、桥梁水尺✿✿✿◈,以及桥梁防撞装置和主动预警装置尊龙凯时app下载✿✿✿◈,由铁路运输企业按照设计标准设置并维护✿✿✿◈;水面航标由铁路运输企业负责设置并移交航道管理部门管理维护✿✿✿◈。
桥梁管理单位应当完善并落实跨航道铁路桥梁的安全管理机制✿✿✿◈,发现桥区水域航道✿✿✿◈、水上交通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当及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并向航道管理机构✿✿✿◈、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第二十九条【安全设施标志设置】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的道路✿✿✿◈、铁路线路路堑上的道路✿✿✿◈、跨越铁路线路的道路桥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防止车辆以及其他物体进入✿✿✿◈、坠入铁路线路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按照下列规定设置✿✿✿◈:
(一)道路与铁路同步建设的✿✿✿◈,由道路建设单位或者道路经营单位与铁路建设单位或者铁路运输企业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
按照前款规定设置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由道路管理部门或者道路经营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对可能影响铁路安全的检查✿✿✿◈、维护行为✿✿✿◈,应当提前与铁路运输企业沟通✿✿✿◈,共同制定安全保障措施✿✿✿◈。
第三十条【管线设置】跨越✿✿✿◈、下穿或者并行铁路线路的油气✿✿✿◈、供热✿✿✿◈、供排水✿✿✿◈、电力等管线规划✿✿✿◈、设计✿✿✿◈、施工应当满足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管理规定✿✿✿◈。施工前应当向铁路运输企业通报✿✿✿◈,与铁路运输企业协商一致后方可施工✿✿✿◈,必要时铁路运输企业可以派员进行安全防护✿✿✿◈。对跨越铁路的电力线路✿✿✿◈,应当采取可靠的防坠落措施✿✿✿◈。
跨越✿✿✿◈、下穿铁路的油气✿✿✿◈、供热✿✿✿◈、供排水等管线应当设置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安全保护设施✿✿✿◈。下穿时日本RAPPERDISSSUBS13尊龙凯时app下载✿✿✿◈,优先选择在铁路桥梁✿✿✿◈、预留管线涵洞✿✿✿◈、综合管廊等既有设施处穿越✿✿✿◈;特殊条件下✿✿✿◈,需穿越路基时✿✿✿◈,应当进行专项设计✿✿✿◈,满足路基沉降的限制指标✿✿✿◈。
油气✿✿✿◈、供热✿✿✿◈、供排水✿✿✿◈、电力等管线的产权单位或者经营企业应当加强检查维护管理✿✿✿◈,确保状态良好✿✿✿◈。铁路运输企业应当积极配合✿✿✿◈。
第三十一条【规划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制定详细规划时✿✿✿◈,应当符合相关规范标准关于退让铁路距离要求✿✿✿◈,涉及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规划布局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的✿✿✿◈,应当征求铁路运输企业的意见✿✿✿◈,加强规划管理和安全管控✿✿✿◈。
第三十二条【涉矿安全】新建铁路用地与探矿权人的矿产资源勘查范围✿✿✿◈、采矿权人的采矿采石影响范围发生重叠或者在尾矿库溃坝冲击范围的✿✿✿◈,或者新建铁路线路跨越上述范围的✿✿✿◈,铁路建设单位应当与有关权利主体协商一致✿✿✿◈,签订安全协议✿✿✿◈,共同制定安全保障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确保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符合相关规定✿✿✿◈。
对确需压覆已设矿业权范围内矿产资源的新建铁路建设项目✿✿✿◈,铁路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办理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手续并予以补偿✿✿✿◈。
第三十三条【地质隐患整治】因自然因素引发的铁路沿线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属于铁路地界以内的由铁路运输企业负责整治✿✿✿◈,属于铁路地界以外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整治✿✿✿◈。
第三十四条【护栏和接触网管理】上跨铁路的道路桥梁护栏外侧不得安装各类缆线✿✿✿◈、管道✿✿✿◈、广告设施✿✿✿◈、支撑杆柱等附属设施设备✿✿✿◈。
在铁路通信杆塔✿✿✿◈、铁路信号灯柱和电气化铁路接触网及其支柱等设施上✿✿✿◈,不得违反规定安装通信✿✿✿◈、监控等各类设施设备✿✿✿◈。
第三十五条【铁路隧道管理】铁路建设单位或者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在铁路隧道上方设置隧道保护标志✿✿✿◈,公告保护范围和联系方式✿✿✿◈。
在铁路隧道上方中心线两侧各二百米范围内✿✿✿◈,从事修建山塘✿✿✿◈、水库✿✿✿◈、堤坝✿✿✿◈,开挖河道✿✿✿◈、干渠✿✿✿◈,打井✿✿✿◈、钻探✿✿✿◈、采空等可能影响隧道安全的作业✿✿✿◈,应当征求铁路建设单位或者铁路运输企业意见✿✿✿◈。
第三十六条【杆塔设施管理】邻近铁路的杆塔✿✿✿◈、烟囱✿✿✿◈、风力发电机等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铁路安全防护要求进行设计建造✿✿✿◈,设施产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建立定期检查维护制度✿✿✿◈,确保杆塔✿✿✿◈、烟囱✿✿✿◈、风力发电机等设施牢固稳定✿✿✿◈。
第三十七条【树木防倒伏管理】在铁路线路两侧✿✿✿◈,禁止种植倒伏后可能侵入铁路建筑限界或者损坏铁路设施的树木等植物✿✿✿◈。既有树木倒伏后可能侵入铁路建筑限界或者损坏铁路设施的✿✿✿◈,产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采取避免倒伏的安全防护措施✿✿✿◈。产权人或者管理人拒不采取安全措施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及时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报告✿✿✿◈,由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协调处理✿✿✿◈。
第三十八条【铁路电力线路管理】铁路电力线路的安全距离应当按照国务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关于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的规定执行✿✿✿◈。
铁路电力线路投入运行前✿✿✿◈,已经种植的树木等植物✿✿✿◈,因自然生长不能满足安全距离要求的✿✿✿◈,铁路建设单位应当与产权人或者管理人签订砍伐树木和不再种植高杆植物的协议✿✿✿◈,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补偿✿✿✿◈,依法办理采伐手续✿✿✿◈。涉及古树名木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铁路电力线路投入运行后✿✿✿◈,新种植的树木等植物应当符合安全距离的要求✿✿✿◈,对不符合安全距离的植物日本RAPPERDISSSUBS13✿✿✿◈,铁路运输企业应当通知产权人或者管理人限期处理✿✿✿◈,产权人或者管理人逾期不予处理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及时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报告✿✿✿◈,由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协调处理✿✿✿◈。
铁路电力线路投入运行后✿✿✿◈,新建建(构)筑物不符合铁路架空电力线路安全距离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通知产权人或者管理人限期处理✿✿✿◈。产权人或者管理人逾期不予处理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及时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报告✿✿✿◈,由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协调处理✿✿✿◈。
第三十九条【危树应急处置】发生树木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突发事件时✿✿✿◈,铁路运输企业可以先行采取修剪✿✿✿◈、砍伐树木以及其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或者最大程度减轻事故危害✿✿✿◈,采取上述措施依法应当补偿或者办理有关手续的✿✿✿◈,应当依法补偿或者办理✿✿✿◈。
第四十条【漂浮物和航空器管理】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五百米范围内✿✿✿◈,禁止升放风筝✿✿✿◈、气球✿✿✿◈、孔明灯等低空飘浮物✿✿✿◈。在高速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一百米的范围内✿✿✿◈、普通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五十米的范围内✿✿✿◈,禁止无人机等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飞行✿✿✿◈;因安全保卫✿✿✿◈、应急救援✿✿✿◈、现场勘察✿✿✿◈、施工作业✿✿✿◈、气象探测等确需开展上述飞行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提前通知铁路运输企业✿✿✿◈。
第四十一条【轻质物体管理】对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邻近区域的废品收购站✿✿✿◈、露天垃圾消纳点等轻质材料的场所✿✿✿◈、彩钢瓦房✿✿✿◈、活动板房或者广告设施等建(构)筑物以及塑料大棚✿✿✿◈、彩钢板✿✿✿◈、遮阳网✿✿✿◈、防尘网✿✿✿◈、塑料薄膜✿✿✿◈、塑料袋等轻质物体✿✿✿◈,产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及时采取加固防护措施或者进行清理✿✿✿◈,防止危及铁路安全✿✿✿◈。
第四十二条【危险品场所仓库管理】在铁路线路两侧建造✿✿✿◈、设立生产✿✿✿◈、加工✿✿✿◈、储存或者销售易燃易爆✿✿✿◈、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场所✿✿✿◈、仓库✿✿✿◈,应当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的安全防护距离✿✿✿◈。已建场所✿✿✿◈、仓库不符合规定的安全防护距离的✿✿✿◈,应当依法处理✿✿✿◈。
铁路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建设应当评估沿线既有易燃易爆或者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场所分布对铁路安全的影响✿✿✿◈。
易燃易爆✿✿✿◈、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场所的管理人发现建设✿✿✿◈、运营中的铁路不符合危险物品场所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应当及时向铁路建设单位✿✿✿◈、铁路运输企业通报情况,协商采取相应措施✿✿✿◈。
第四十三条【建设工程管理】铁路建设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的规定✿✿✿◈,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铁路建设工程应当统筹考虑道路✿✿✿◈、航道✿✿✿◈、河道✿✿✿◈、水利工程和供水✿✿✿◈、供气✿✿✿◈、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加强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
第四十四条【建设项目评估】铁路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建设工程本体的风险以及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管线✿✿✿◈、设施的安全影响✿✿✿◈、环境影响等进行评估✿✿✿◈。
铁路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评估报告采取措施✿✿✿◈,防止和减少对建设工程本体以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管线✿✿✿◈、设施的影响✿✿✿◈,保障其安全✿✿✿◈。
第四十五条【车站规划建设】铁路客运车站的规划建设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适应地方发展需要✿✿✿◈,保障旅客出行安全✿✿✿◈、便利✿✿✿◈,与城市公共交通✿✿✿◈、道路客运等交通方式相衔接尊龙凯时 - 人生就是搏!✿✿✿◈,形成多功能✿✿✿◈、立体化和共建共享✿✿✿◈、协调发展的客运枢纽中心和换乘中心✿✿✿◈。
第四十六条【运输过程防护】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防护✿✿✿◈,使用的运输工具✿✿✿◈、设施设备等应当符合相关标准和安全要求✿✿✿◈,确保性能完好和安全运行✿✿✿◈。铁路运输企业的从业人员应当按照操作规程使用✿✿✿◈、管理铁路设施设备✿✿✿◈。
第四十七条【突发应急预案】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根据应对铁路突发事件的需要✿✿✿◈,制定应急预案尊龙凯时app下载✿✿✿◈,组织应急演练✿✿✿◈,配备报警装置和必要的应急救援设施设备✿✿✿◈。
第四十八条【灾害预防】铁路沿线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铁路沿线地震✿✿✿◈、地质✿✿✿◈、洪涝✿✿✿◈、台风等灾害的监测✿✿✿◈、预警✿✿✿◈、预报✿✿✿◈、报告网络体系建设✿✿✿◈,及时通报灾害防治和险情灾情等信息✿✿✿◈。
铁路沿线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铁路运输企业接到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应当迅速采取防范措施✿✿✿◈,根据灾害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落实相应的应急措施✿✿✿◈,尽量避免或者降低灾害对铁路运输安全的影响✿✿✿◈。
第四十九条【治安综合治理】铁路沿线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铁路沿线线路✿✿✿◈、车站安全防范工作纳入本地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立涉及铁路安全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组织公安机关✿✿✿◈、铁路运输企业✿✿✿◈、护路联防组织等单位共同做好治安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第五十条【反恐机制和职责】铁路沿线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铁路反恐怖主义工作指挥协调机制和联防联控机制✿✿✿◈,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履行反恐怖主义工作职责✿✿✿◈,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予以指导✿✿✿◈、监督✿✿✿◈。
(八)破坏✿✿✿◈、损毁铁路线路✿✿✿◈、列车✿✿✿◈、通信信号和电力电缆✿✿✿◈、防护栅栏✿✿✿◈、限高防护架✿✿✿◈、牵引供电等设施和标志✿✿✿◈;
第五十二条【交通疏解】在铁路运输高峰期或者恶劣气象条件下✿✿✿◈,铁路沿线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与铁路运输企业的协调✿✿✿◈,组织公安✿✿✿◈、交通✿✿✿◈、应急等部门以及轨道交通✿✿✿◈、公共汽(电)车等公共交通运营企业✿✿✿◈,做好交通疏解工作✿✿✿◈。
第五十三条【旅客出行安全】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在车站✿✿✿◈、列车等场所公告旅客✿✿✿◈、列车工作人员以及其他进站人员应当遵守的安全管理规定✿✿✿◈,在列车晚点✿✿✿◈、停运时应当及时告知和提醒旅客✿✿✿◈,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旅客及其他进站人员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不得违法携带✿✿✿◈、托运危险品或其他违禁物品✿✿✿◈,接受铁路运输企业在车站✿✿✿◈、列车实施的安全检查✿✿✿◈,配合铁路运输企业依法采取的处置措施✿✿✿◈,不得有殴打✿✿✿◈、谩骂✿✿✿◈、侮辱车站和列车工作人员等行为✿✿✿◈。
在车站和列车内✿✿✿◈,发现旅客及其他人员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和配合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铁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承担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并接受省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五十五条【无线电管理】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对铁路沿线电磁环境进行重点保护✿✿✿◈,建立和完善铁路沿线的无线电监测网络✿✿✿◈,健全无线电监测和干扰协调机制✿✿✿◈,铁路相关单位应当给予支持配合✿✿✿◈。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依法取得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使用经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定期对铁路沿线开展无线电干扰排查✿✿✿◈,发现影响铁路电台(站)正常工作的✿✿✿◈,应当立即报告属地无线电管理机构✿✿✿◈、铁路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处置✿✿✿◈。
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和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发射设备✿✿✿◈,不得干扰铁路无线电频率的正常使用✿✿✿◈。
第五十六条【管理协同】省人民政府应当与江西省人民政府✿✿✿◈、铁路运输企业建立健全省际铁路安全管理协同机制和工作制度✿✿✿◈,定期协商铁路安全管理重大事项✿✿✿◈,解决铁路安全管理重大问题✿✿✿◈。
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与江西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铁路监督管理机构✿✿✿◈、铁路运输企业建立铁路安全管理协调工作制度✿✿✿◈,构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联勤联动的安全管理体系✿✿✿◈,共同维护铁路安全环境和秩序✿✿✿◈。
第五十七条【治安协同】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与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铁路公安机关建立铁路治安管理信息互通共享和预警防范✿✿✿◈、执勤联动✿✿✿◈、执法协作✿✿✿◈、应急处置等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共同维护车站✿✿✿◈、列车等铁路场所和铁路沿线的治安秩序✿✿✿◈。
第五十八条【应急协同】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卫生健康✿✿✿◈、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气象等部门应当与江西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铁路运输企业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及时通报疫情✿✿✿◈、自然灾害✿✿✿◈、大气污染✿✿✿◈、气象预警✿✿✿◈、预报等信息✿✿✿◈,并根据需要商请江西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铁路运输企业采取应对措施✿✿✿◈。
第五十九条【标准协同】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会同江西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铁路运输企业✿✿✿◈,推进两省铁路在运行计划✿✿✿◈、安检标准✿✿✿◈、导向标识等方面的协调统一✿✿✿◈。
第六十条【交界协同】与江西省铁路接轨处县级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与相邻的江西省有关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在护路联防和“双段长”制等的沟通协作✿✿✿◈,与铁路运输企业共同维护交界处铁路沿线安全✿✿✿◈。
第六十一条【监督协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与江西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组织代表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方式✿✿✿◈,监督铁路安全工作✿✿✿◈。
第六十三条【铁路运输企业法律责任】铁路运输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未依法履行铁路安全管理责任的✿✿✿◈,由铁路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尊龙凯时app下载✿✿✿◈。
第六十四条【政府部门和人员法律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铁路安全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有权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五条【违建处置】影响铁路安全的建(构)筑物属于违法建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按照《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予以处置✿✿✿◈,铁路运输企业应当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第六十六条【未协议行为处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或者第(三)项规定✿✿✿◈,未取得有关许可证施工的尊龙凯时app下载✿✿✿◈,由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等依法处理✿✿✿◈;未征得铁路运输企业同意并签订安全协议的日本RAPPERDISSSUBS13✿✿✿◈,由铁路监管机构依法处理✿✿✿◈。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未征得铁路运输企业同意并签订安全协议的✿✿✿◈,由铁路监管机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在既有铁路线路上拓宽铁路道口✿✿✿◈、铁路人行过道✿✿✿◈,未征得铁路运输企业同意并签订安全协议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禁止行为处罚】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城市管理或者道路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第四十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九条本条例所称铁路线路✿✿✿◈,是指铁路钢轨道床和路基✿✿✿◈,包括线路✿✿✿◈、桥梁✿✿✿◈、隧道✿✿✿◈、边坡✿✿✿◈、侧沟✿✿✿◈、电力牵引供电✿✿✿◈、通信信号及其他排水设备✿✿✿◈、防护设备以及其他附属设施设备等✿✿✿◈。